关于举办“学习 实践 创新”——海曙区机关青年创先争优风采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8-12 16:12:25访问量:字体:[ ] 打印 下载附件

 

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组)、区各直属团组织、各社区团支部:
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给广大机关青年搭建一个提高自身素质、展现青春风采、弘扬机关文化的平台,为社会各界搭建一个了解、认识当代海曙机关青年的桥梁,同时为了给优秀机关青年的培养选拔拓宽新的渠道,促进机关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海曙区直机关党工委、海曙团区委决定举办“学习·实践·创新”——海曙区机关青年创先争优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创新”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青年的政治热情和爱国热情,增强青年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广大机关青年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开拓创新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奋发向上、创先争优、建功成才,充分展现当代海曙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聪明才智,积极投身海曙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实践·创新
三、主办单位
海曙区直机关党工委、共青团海曙区委
四、承办单位
海曙区直机关团工委
五、参加对象
区直各部门、街道(含社区)在岗35周岁以下青年
六、比赛进程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和报名
大赛以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的形式,面向全区机关青年。参赛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海曙区直机关各部门、街道(含社区)在岗人员(含临聘人员)。
(二)大赛程序及要求
大赛将安排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对参赛选手的意志品质、职业礼仪、知识水平、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特长等各方面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其中初赛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1、初赛(8月下旬)
初赛以笔试的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内容涵盖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生活常识等,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初赛分数将在海曙青年网(http://www.hsyouth.cn/)上发布,初赛环节后将以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30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9月初)
复赛的现场比赛内容主要包括党委信息速写、即兴演讲、知识抢答三部分。
“党委信息速写”:每位选手根据大赛现场提供的材料,独立速写一则党委信息,要求主题鲜明、行文流畅、格式正确,表达完整,时间为30分钟。
“即兴演讲”:每位选手按次序抽取主题,根据不同题干进行演讲,要求主旨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到位,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3)“知识抢答”:30位选手按抽签形式分成6组,每组根据主持人所提问题进行抢答,答对加分,答错扣分,最终以小组获得总分数梯度排名。
复赛的分数按照党委信息速写、即兴演讲、知识抢答三部分以4:3:3的比例相加产生,共选出15名选手进入决赛,未进入决赛的15名选手将获得“海曙区机关青年风采大赛优秀奖称号”。
3、决赛(9月中下旬)
决赛以现场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主题演讲和才艺表演两部分。
“主题演讲”:演讲的主题围绕“青春建功,争当先锋”展开,以“创先争优”为指导,突出自己的本职工作。演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立意要鲜明,感情要饱满,用语要贴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才艺表演”:此环节内容及艺术表现形式不限,允许选手将青年、时尚、竞技、职业礼仪等元素融入比赛过程中,尽情展示自己的各类才华,使整个比赛严谨又不失活泼风趣。每位选手的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决赛的分数由主题演讲、才艺表演按5:5的比例相加产生。
4、决出名次
根据复赛和决赛的成绩按3:7的权重相加后为选手的最后得分,现场决出海曙区机关青年风采大赛一、二、三等奖。
七、报名程序
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3人,其中党(工)委至少推荐2人、各街道党工委至少推荐3人。组织推荐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在海曙青年网上下载),推荐单位盖章后于8月18日前交至团区委。参赛选手资格审核工作由推荐单位负责。
自主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周二、周三),地点在区政府大楼1号楼团委办公室。自主报名人员需事先下载和填写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报名信息,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资格。
报名电话:87192640      联系人:陈晓云
网站:海曙青年网(http://www.hsyouth.cn/)
电子邮箱:nbhstqw@163.com
八、评选和奖励
1、本次比赛(复赛、决赛)的评委总人数为7—9名,根据比赛需求进行变动。
2、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领导、专家、著名主持人等担任比赛评委。
3、评委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比赛规则和评分细则评判。
        4、复赛后未进入决赛的15名选手将获得“海曙区机关青年风采大赛优秀奖称号”。
5、本次大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也将获得“海曙区机关青年风采大赛优胜奖称号”。进入决赛的选手都获颁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工作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创新”——海曙区机关青年创先争优风采大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初赛和选手推荐工作,积极支持、鼓励优秀青年参赛。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