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青春文明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8-13 10:00:48访问量:字体:[ ] 打印 下载附件

 

区各直属团组织、社会志愿服务团体: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目标,切实有效地发挥好广大团员青年在我区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团区委、区注册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青春文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动员大会部署,创新载体和手段,广泛组织开展以文明示范、文明实践、文明宣教、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青春文明行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志愿者行动,广泛传播文明理念,积极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始终发挥好共青团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以及共青团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和引导全区广大青少年和志愿者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青春献文明 志愿促和谐
三、活动内容
1、文明示范行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优质服务,发挥先进青年的文明示范作用。一是全面开展“百号百岗”青年文明传递活动,结合全市文明素质工程点建设和公民道德实践点建设,围绕区委致力社会建设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目标,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加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力度,推广“青年文明号进社区”、“青年文明号职业实践档案”等活动,提高青年文明号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展风采”青年文明号形象礼仪展示和优质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亮出团旗、团徽、青年文明号标识和服务承诺,开展微笑服务竞赛,擦亮服务窗口,形成“专业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的行业新风,组织“青年文明号便民直通车”活动,号召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送优质服务上门,在全社会树立青年文明号的文明示范形象;二是着力推进“青少年环保组织生态文明示范”活动,围绕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区委七届九次全会关于“打造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的决定,深化“三江流域青少年生态环保行动”,引导全区“保护母亲河号”、“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 青少年绿色实践基地以及环保公益组织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接力活动,每个号(站)要做到“三个一”(即有一项生态环保主题活动、有一支健全的环保志愿者队伍、有一本详尽的环保志愿服务记录本),市级“保护母亲河号(站)”评优比例争取达到75%以上,倡导“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一粒粮”,促进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三是积极组织“暑期大学生海曙文明行”活动,结合暑期社会实践,联合在甬各高校组织大学生骨干到城市社区、路口、公共场所、企业开展文明交通、社区帮扶、心理辅导、文艺演出等形式,发挥专业所长,传播现代文明。
2、文明实践行动。深化“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百万小时大接力活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做文明有礼的宁波人”城市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在火车南站、天一广场等人流量较密集的核心区域,重点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文明卫生行为、公共场所不文明举止和不文明经营行为,以及损害公共设施等行为开展文明劝导;二是持续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行动,各街道、社区要以“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和谐阳光”为主题,组织发动外来务工人员以文明传递、扶危济困、平安建设、文化科技法律服务、卫生整治为主要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新老宁波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的生动局面,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区外来务工人员注册志愿者的人数超过6千人(其中2010年达到2千人),外来务工人员超过100人的社区、外来务工人员3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队伍建有率达80%(其中2010年达到30%);三是不断创新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重点抓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和“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一方面,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志愿者,整合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通过爱心结对的方式,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五方面志愿服务,力争今年全区结对总数达到1千名;另一方面,发挥志愿组织优势,开展邻里守望、亲情门铃、爱心读报等志愿服务,切实满足“空巢老人”生活和精神需求。
3、文明宣教行动。广泛开展青少年行为规范教育,倡导青少年实践传统美德,从培养青少年文明细节入手,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思想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张瑜同学先进事迹,在全区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张瑜同学先进事迹学习教育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张瑜同学先进事迹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团员青年学习座谈会,举办“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学习张瑜先进事迹主题活动,做好“为生命护跑”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四个一”主题团日活动,基层团组织要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一次“四个一”主题团日活动,即:一次文明礼仪宣讲(向青少年和市民宣讲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市民文明礼仪等)、一次文明秩序维护(在公共场所引导市民依次排队、“先下后上”、“左行右立”)、一次清洁家园活动(围绕小街小巷整治,就近就便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活动)、一次爱心公益活动(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助残,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三是广泛组织“争做四好少年,文明我先行”体验教育,区少工委要围绕市文明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和“春泥计划”部署,引导基层红领巾小队结合暑期红领巾俱乐部、流动青少年宫进社区、夏令营等活动载体,从四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体验教育,包括“文明习惯我先行”体验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勤洗手、不吐痰、参加小家务等细小环节做起,培养青少年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文明上网我先行”体验教育(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优化青少年网络行为,培养青少年文明上网习惯)、“文明举止我先行”体验教育(从“坐、立、行”入手,通过规范的指导和训练,养成文明的学习生活方式)、“文明用语我先行”体验教育(从学文明用语、说文明用语入手,通过生动活泼、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培养青少年文明的语言习惯)。
4、文明建设行动。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活动和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扎实推进青年文明基础性工作。一是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抓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精神,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要达到城市人口总数的11%,积极完善好注册志愿者信息库,按照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要求,街道志愿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队和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要实现全覆盖,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到“组织健全、形象鲜明、宣传有形、台帐规范”,市民对志愿者、志愿服务认同度高(其中,市民愿意成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80%,市民对志愿服务的认同与支持率≥90%);二是树立全局观念,抓好文明创建档案工作,重点做好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包括文明交通活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中华经典诵读、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建设、迎讲树志愿服务活动等)和我区开展的特色性活动的归档工作,做到全面、规范、准确;三是坚持公益性原则,抓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赢利性经营活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保防范措施,特别要充实保卫力量,配备必要防护装备,重视活动场所出入口保卫、内部巡逻和安全检查,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完善青少年学生接送交接办法,加强师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自救能力,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将安全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并张贴公布,时刻警醒,接受监督。通过各方面努力,促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抓落实。各直属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共青团组织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做到思想重视、职责明确、行动积极、执行有力。
2、突出特色,抓落实。各直属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此项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载体和手段,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创出实效。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基层新鲜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引导青少年加强自我教育、主动自觉参与活动。
3、营造氛围,抓落实。进一步拓宽思路,整合资源,扩大成效。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挖掘和树立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请各直属团组织按照文件的要求,迅速行动,做好自查和互关互检工作。并将落实此项工作的方案、典型经验和案例、新闻线索等信息,及时上报团区委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192640,传真:87192346,Emailnbhstqw@163.com联系人:陈晓云。
  
 
 
                                  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
海曙区注册志愿者协会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