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团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区各直属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团建工作的意见》(甬团〔2010〕17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按照以下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核心,更是基层团组织的根本所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上级部署,把团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从基层团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联系途径、工作保障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基层团建工作新格局。
二、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结合考核细则,认真梳理自身任务。以街道为主的团建重点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虚实结合,注重工作方法,融合各种资源,统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与各类行业协会等新社会组织联系紧密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紧跟党建步伐,扎实完成团建任务。
三、加强提炼,务求成效。一是要报表、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准确、及时;二是做到数据扎实,上报内容经得起检验;三是要注重提炼,凸显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成效。
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
二0一0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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